快科技11月8日消息,近日,國家認監委發布《關于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號),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作出明確規定。
《公告》明確,各電動自行車指定認證機構對依據舊版本標準出具的有效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銷;
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處于暫停狀態且不能恢復有效的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銷。

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不得繼續銷售。若違反上述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據悉,我國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于在2025年9月1日正式實施。
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塑料總質量、整車質量上限、北斗定位、腳踏騎行裝置等作出了規定。

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并要求超過25km/h時電動機自動停止動力輸出,可有效遏制超速行駛帶來的安全隱患。
按要求,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
新國標具體變化如下:
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
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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