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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流量”成為一大熱詞。一些自媒體和網紅博主“逢熱必蹭”“誰紅蹭誰”,靠著“蹭熱度—引流量—漲粉絲—變現”的商業規則,賺得盆滿缽滿;為了快速“脫穎而出”,社交平臺上“暴力起號”現象層出不窮;一些熱搜榜單頻繁炒作娛樂八卦,嚴重壓縮了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民生改善等重要公共議題的傳播空間……
在筆者看來,要從根源上治理這些亂象,必須從流量機制入手,“敢于亮劍、堅決打擊,切斷利益鏈和產業鏈”。
一
網絡流量通常指的是“能夠連接到網絡的設備在網上產生的數據流量”。流量大往往意味著關注度高、影響力大,但隨著一些平臺和許多自媒體陷入“流量崇拜”,網絡亂象也由此滋生蔓延。
比較典型的是,一些平臺的流量向過度娛樂化、低俗化的不良內容悄悄傾斜,甚至大力推送。流量的分發規則由網絡平臺掌控,點擊率、互動量越高的內容,越容易被分配更多流量。而與嚴肅的公共議題相比,娛樂、八卦、低俗的內容恰好迎合了部分人的認知惰性與獵奇心理,往往能得到更廣泛的傳播。與此同時,算法一旦識別出流量數據較為可觀的作品,又會對之加大推薦權重,從而形成流量越高越容易被推薦給受眾、受眾觀看互動數量越多流量越高的“馬太效應”,平臺作為公共討論空間的社會功能就容易被稀釋。今年9月,針對一些平臺在熱搜榜單主榜扎堆呈現炒作明星個人動態和瑣事類詞條等信息內容,網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對其予以處置處罰,引得很多網友拍手稱快。
也有一些平臺將流量數據作為主要評估指標,致使流量造假反復出現。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流量已經成為核心商業資源。一些平臺構建了一套基于流量的激勵機制,將創作者的收益與流量數據掛鉤,還可能任意兜售流量、對不符合平臺偏好的賬號或作品進行限流等。在網絡輿論場,有一些小事件迅速產生大輿情,背后也有花錢買流量、刻意炒作的行為,不但浪費大量社會資源、消費公共理性,嚴重的還會擾亂社會秩序、侵蝕社會信任。近年來“飯圈”亂象也在頻繁發生,一些“死忠粉”通過雇傭水軍為支持的偶像刷榜刷量,藝人所屬經紀公司和社交平臺也在背后推波助瀾,引發較多社會爭議。
還有一些自媒體故意撒下“憤怒誘餌”,社交平臺選擇放任自流,雙方“合謀”收割流量。最近“憤怒誘餌”一詞很火,指的是以情緒為餌、以流量為鉤,利用敏感話題故意激起公眾憤怒情緒,可以說是對當下網絡生態中流量亂象的精準概括。比如,打開社交平臺,煽動對立、販賣焦慮、夸大矛盾的內容讓人“越看越生氣”,卻又“越看越想看”。一些博主不再絞盡腦汁創作優質內容,而是玩起了“暴力起號”的套路,通過制造爭議、挑動情緒吸引關注。對于這樣的內容,平臺很多時候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利用推薦算法、操縱榜單等方式予以助推,從而達到借機引流牟利的目的。
二
當前,流量分配邏輯幾乎成為平臺的核心運作機制之一,對流量的無上追求所帶來的危害不容小覷。很多傳播者忽視內容本身的價值,更加傾向于通過情緒化、極端化的表達,引發“眾聲喧嘩”,不利于網絡生態的健康發展。而造成這一局面的底層邏輯,值得人們深思。
“流量至上”其實是流量經濟的產物,在這種模式下,誰占據的流量越多,誰就能獲得更多的商業機會和財富。平臺作為一個分享和展示的空間,憑借龐大的用戶規模、先進的算法技術等機制,吸引大量創作者和商家入駐,從而產出內容和產品,“黏住”更多用戶。用戶多了,平臺的商業價值也隨之提升。可以說,流量變現是平臺盈利的主要渠道,為了持續“坐收”流量紅利,平臺需要竭盡所能地“招徠”受眾,以此增加受眾在平臺上的停留時間和互動頻率。而對于依附在平臺上的眾多自媒體博主來說,只有贏得流量才能獲得平臺的扶持和獎勵,積累一定的流量基礎之后,還可以通過直播帶貨、接廣告訂單等方式增加收入,迎合、取悅受眾便成了部分博主的現實選擇。
流量經濟的本質,其實是一種注意力經濟。不同平臺之間為了搶奪有限的注意力資源展開博弈,乃至采取一些非常規手段,比如操縱算法、虛假宣傳、炒作熱點、煽動情緒,等等。要知道,每個用戶的注意力是有限的,倘若一個人在某一個平臺上停留時間增加,也就意味著使用其他平臺的時間減少。為了吸引受眾的眼球,不少平臺和自媒體陷入了追逐流量的惡性循環,精心設計令人“上頭”的機制和內容,讓越來越多的用戶“刷了停不下來”。
近年來,有關部門對這些“無底線博流量”的行為進行了有力查處,形成了一定的法律震懾,但還遠遠不夠。平臺與MCN機構、經紀公司、廣告商之間的利益鏈條根深蒂固,流量亂象牽涉的問題是多方面的,因此很難對亂象開展全面、深入的打擊。此外,平臺采取的整改措施有時浮于表面,難以觸及其深層利益機制,這就使得違規行為容易反復出現,難以得到根本遏制。
三
“流量至上”觀念的形成,是互聯網技術進步、數字經濟發展、社會文化生態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但當其演變成亂象之源,則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近年來,我國依法治網力度不斷加大,大刀闊斧整治各類網絡亂象,推動網絡生態持續向好,但與此同時也應清醒認識到,當前我國法律法規對流量亂象的約束仍有不足。只有不斷健全和細化相關法規制度,明確劃分平臺、主播、網紅、明星、公眾等各類主體的責任與義務,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從根本上破除頑疾。對于因追逐流量而破壞社會秩序和輿論環境等行為,必須施以嚴厲懲戒,增強法律權威性和公信力。除此之外,規范行業監管也至關重要,明確準入標準,暢通業內監督舉報渠道,對違規行為進行全面舉證、嚴肅處罰,避免“劣幣驅逐良幣”。
還應看到,當前我國對于流量亂象的治理,仍然存在信息共享不暢、執法標準不一等壁壘。一些被封禁的“網紅”賬號“換號復活”,反映出各個平臺之間的用戶信息和違規記錄未實現互通。各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履行監管責任,管內容的不管帶貨、管偷稅的不管造謠,也難以形成合力。對此,有必要加強部門協同,比如,對于涉及多個違規行為的主體,通過“封號+罰款+行業禁入”等多元措施,形成全鏈條、穿透式打擊效果。
如果說,強化監管執法是規范網絡亂象的“硬通貨”,那么,監管對象的內驅力則是優化網絡生態的“軟通貨”。強監管的最終目的是要形成反向倒逼,促使各大平臺主動改革流量運作機制,自覺成為正能量傳播者。在制度層面,目前已有平臺推出相關治理舉措,推進算法透明化、公示違規案例、限制爭議熱點當事人“趁熱”變現,體現其在流量治理上的積極探索。在技術層面,平臺還需加大對算法推薦、跟帖評論等重點環節的自我管理,一旦發現流量造假、惡意“蹭熱點”等行為,及時予以糾偏。同時,也應加強對網紅、主播等賬號的分級分類管理,對重點賬號進行實時跟蹤監測,開展合規性審查。
網絡生態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遏制了無底線的“流量沖動”,就等于扼住了網絡亂象的“咽喉”。唯有加強監管、多方聯動、長效治理,方能讓流量回歸真實與理性,讓網絡空間更加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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