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訊(記者 王婉瑩)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則判決書,揭開了券商研報灰產的蓋子。
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證券公司分析師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原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某、電新行業高級分析師程某,二人因接受請托,為江蘇利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603629.SH)撰寫并發布研究報告,以提升該公司股票的市場關注度,共同非法收受好處費共計23萬元,均被認定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裁判文書網)
經審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鄒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處理)請托,利用被告人鄒某時任東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的職權,為利通電子撰寫研究報告以增加該公司股票的市場關注度,其中鄒某負責組織研究報告的撰寫,實際收取宋某甲好處費人民幣18萬元,程某負責鄒某與宋某乙之間的溝通聯絡及轉送現金給鄒某,實際收取宋某甲好處費人民幣5萬元。
2024年12月,程某主動向大連市公安機關投案。2025年1月13日,鄒某、程某二人被傳喚到案,到案后均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后,涉案贓款已被公安機關全部凍結。
法院認為,鄒某、程某利用鄒某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據此,法院判處鄒某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十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盡管判決書未直接點名,但記者查詢公開研報發現,2023年4月和12月,東方財富證券原電子行業首席分析師鄒杰曾分別發布題為《面板產業觸底反彈,LCD精密金屬結構件龍頭有望充分受益》、《主業戰略布局進展突出,AI算力租賃服務打造第二成長曲線》的利通電子點評及深度研究報告。其基本信息與案件所述情節相符。后鄒杰加盟東北證券,今年1月初,鄒杰還以東北證券研究員身份聯合發布題為《聞泰科技(600745)轉讓ODM業務資產 戰略轉型聚焦半導體》的點評報告。
程某身份,指向東方財富證券原電新分析師程文祥。其研究工作緊密跟隨東方財富證券原研究所聯席所長周旭輝,曾共同發表多篇署名研報。目前中證協已無鄒杰、程文祥相關信息。周旭輝則是在去年8月從研究所所長轉任聯席所長一年多后,于近期悄然離場。
過往數據顯示,利通電子自2023年5月開啟拉升行情,并于2023年11月觸及股價歷史高點40.70元/股。不過,在12月的吹票研報發布后的2個月,利通電子股價一度跌破15元。截至24日收盤,該公司最新股價報26.87元/股。
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張琦向記者指出,除了刑事責任,利通電子的股東或其他市場投資者亦可以依據《證券法》追究鄒某、程某及其所在證券公司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索賠需要證明研報內容虛假、投資者基于該虛假陳述進行交易、因此遭受損失以及損失與虛假陳述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等。本案的刑事判決書可以作為證明分析師的主觀惡意的證據。( 王婉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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