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記者|俞瑤 實習記者|曾漢
編輯|鄧凌瑤
9月21日消息,近日,網購收到“小人國用品”引發關注。不少消費者以低價搶購到的商品,收貨時卻發現尺寸不符合預期,例如只有幾厘米大小的鎮宅石獅子、沒有掌心大的整提卷紙、和拇指蓋一樣大的花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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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告訴,商家提供與宣傳不符的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消費者在遇到類似問題時,可以要求商家賠償,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注意到,曾有法院在判決此類案件時要求賣家退一賠三。
低價“撿漏”卻遇“小人國用品”
“9.9元秒殺高端耳機”“19.9元帶走一箱零食”“29.9元秒殺電磁爐”……在電商平臺上,部分商家以“白菜價”吸引消費者“撿漏”,背后卻隱藏著商品的尺寸秘密。
一名來自湖南的消費者告訴,她媽媽曾網購一包大米,以為最少有3-5斤,最后收到貨只有400g。“我還騎個電動車去快遞站拉,找了半天大件,最后讓快遞站老板幫忙找,結果老板把一個小小的袋子拎給我。”后來,她母親還網購了一把菜刀,以為是常規大小,結果收到的貨非常“袖珍”。

受訪者供圖
還有一名來自山西的消費者稱,她媽媽花5元錢買了6個花瓶,每個都只有拇指蓋那么大。“我媽光看著價錢便宜就買了,沒有注意尺寸。商家的圖片上沒有任何參照物,所以花瓶顯得大點。”

受訪者供圖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消費者均告訴,商家并未標注商品具體尺寸。
消費者們遇到的“小人國用品”五花八門。有人網購的掃把和簸箕只比手掌略大,對聯小到只能貼在手機殼上,茶幾小到只能擺放潮玩,還有人花9.9元購買的凳子、桌子只收到模型,花15.8元購買的臺燈底座只有瓶蓋大小,花1元搶購的礦泉水可以在掌心放下10瓶……
律師:商家或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
曾有賣家被法院判退一賠三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商家提供與宣傳不符的商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或欺詐行為。”付建稱,商家在標注商品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作虛假宣傳。
天使投資人、互聯網專家郭濤也表示,對于尺寸較小的商品,商家應明確標注其具體尺寸;對于數量上的問題,商家應清晰說明每件商品的具體內容和數量,避免使用模糊或夸大的描述。
付建還表示,平臺需要嚴格審核商家的經營資質,確保商家合法合規經營,及時發現并處理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如果平臺未能盡到監管責任,可能需要與商家承擔連帶責任。郭濤則表示,平臺應對商家發布的商品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并且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舉報,對違規商家進行處罰或下架該商品。
當遇到“小人國用品”,消費者可以如何維權?付建稱,消費者可以首先嘗試與商家溝通,指出問題并要求商家賠償,如果商家拒絕解決問題,消費者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到,曾有法院在判類似案例時要求賣家退一賠三。廣西高院微信公眾號7月12日的文章顯示,今年2月,羅某因打理自家果園需要,通過二手交易平臺,在周某開設的店鋪選中一臺一噸重迷你微型工程履帶多功能挖掘機。挖掘機商品詳情頁寫明“破碎/抓木/耙草/鉆孔一機多用不止挖掘”,售價1萬元。
羅某與店主周某確認功能配置后,支付1萬元貨款,生成電子訂單。10天后,羅某收到周某寄來的一臺玩具挖掘機,與其要購買的農用挖掘機相差甚遠。與周某協商未果后,羅某將之告到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為,周某的銷售行為已構成欺詐,判決周某退還羅某1萬元購物款并給予三倍賠償。
付建提醒,消費者網購時應仔細查看商品信息,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購買后應保留購買憑證,以便在需要時維權,對于價格異常低廉的商品要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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